1、报名时间:
每年5月、11月全国、省统考,一般在考试前45天截止报名。考生可提前两三个月咨询培训机构、相关政府部门或者关注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布的通知。
2、报名条件:
劳动关系协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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