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6、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7、 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还应提交《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程序及具体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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