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与新闻 > 主管部委

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代办条件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1-06-11 热度:379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备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注册资本(金)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

3.具有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并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兼职;

4.有明确的机构名称、业务范围、机构章程、管理制度,机构名称中冠有“人力资源”字样。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等字样。




标签:人力资源许可证书 企业证书

本文地址:http://www.cd88.cn/huaibei/buwei/1502.html

责任编辑: 代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