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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科技创业人才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1-07-12 热度:351

科技创业人才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组发〔2012〕12号)、《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国科发政〔2011〕538号)和《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省深入实施科技创业人才计划。现就2017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按照“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人才发展指导方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和企业主体作用,围绕提升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能力,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农业、民生工程等领域,大力培养我省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打造高层次科技创业人才群体,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相融互动,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提供支撑。

二、申请条件

科技创业人才是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卓越经营管理才能的科技型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创业项目应符合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以我省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科技自主创业人才为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创办、领办或以技术入股形式参与创办科技型企业,实施创新成果转化并推动其产业ˎ̥化,拥有20%以上企业股份;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能带项目、资金、技术来(在)川的创业人才及团队。

3.创办时间不超过8年(2008年1月1日以后注册),在四川省内办理工商注册并依法纳税,依法经营;

4.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

5.科技人员离岗创办领办企业项目、科技扶贫项目(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满足以上条件的可优先予以支持。(离岗创新创业科技人员申报项目的,请提前与科技厅人事处沟通协调账号注册事宜。)

三、有关要求

1.各地、各部门按归属关系择优推荐,科技厅拟立项20项,每个立项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

2.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布置本地区、本系统的组织推荐工作,真正把我省产业发展急需紧缺、创业项目处于国际国内领先、发展前景好的科技创业人才推荐上来。

3.相关归口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今后3年的申报资格。

4.申报渠道各申报人选在线(http://xmgl.scst.gov.cn/)填写《XXX人才项目申报书》,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程序,由项目承担单位按隶属关系向归口部门申报,并提交有关附件材料及原件,经归口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8月26日18时前报送四川省科技厅人事处。

5.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一式2份(材料一律不退还),申报人员信息表1份,申报书及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6.《申报书》用A4纸打印申报书,左侧装订,不得加用塑料封面等额外装订材料。


附件:XXX人才申报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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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代染